前言 #
在我目前就讀的大學中有所謂的「退選機制」,退選通常是在期中考完後可以申請,其目的是如果某個課程缺席過多、成績無法通過這門課或單純對這門課不感興趣,那麼就可以選擇退選,退選後前面的這些缺席過多、成績不夠就一筆勾銷,但代價是會拿不到學分。看到這篇文章標題的讀者以為我退選了嗎 ? 並沒有😌,以下是我的班導老師講的故事,放上來紀錄一下 :
故事 #
有一個成績很好的女學生,她是當時我的班導導師班某位同學的女朋友。這位女學生因為某個必修科目考差了 (印象中老師是說 70 幾) 為了不影響排名拿獎學金 1 就把這個必修課退選掉。後來這位女同學考上臺大2,然後跑去做直銷3😦,聽說被臺大教授通緝。
感想 #
做為一個拿過兩次系排名第一的人,退必修課代表之後還要在重修一次,除非是差到過不了,退掉可以騰出多的時間出來 (已經注定過不了,再繼續上也無意義),不然我認為比起拿獎學金,這段因為重修而佔掉的時間更有價值,不值得退選重來。而且仔細想一下,退掉也不一定拿的到,不退也不一定一定拿不到。總之對我來說,時間比起金錢價值更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