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禮拜上機率與統計的課時,上到了假設檢定這一章節,聽到老師對型一錯誤做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比喻。這邊先說明一下什麼是型一和型二錯誤 :
- 型一錯誤 (Type I Error) : 棄真——明明是真的,卻誤判為假。
- 型二錯誤 (Type II Error) : 取偽——明明是假的,卻誤判為真。
針對型一錯誤老師舉了一個例子 :
班上有一位優秀的學生,每次都拿第一的那種,但有一天這位優秀的學生缺席當天的課程,然後很不幸地這一天教授點了整個學期唯一一次的名,想當然是沒點到這位優秀的學生,結果教授判定這名學生道德淪喪、心靈扭曲,直接當掉,像這樣就是型一錯誤。
想一下日常生活中我們好像也很常犯下型一錯誤,舉例,比如你對某一個人本來就有成見,那麼自然這個人做事不論好壞與否,你都會全盤否定,因為此時厭惡的情緒已經蓋過原本的客觀與理性。對於這樣的情況通常是等到遠離這個討厭的人一段時間後,也許是一年甚至久一點十年,才能夠從新客觀地評價這一個人。